一、政治学习
1、《条例》第10章学习;
(1)陈书记领学《条例》前三条;
(2)毛礼吉书记领学第133条--135条;
(3)宣文丽纪检委员领学第136--138条;
(4)吴依婷领学第139--141条;
(5)郑牧星领学第142--144条。
2、观看警示教育片;
二、党支部书记上党课
《党纪学习要知于心、立于身、化于行》
(一)学“深”《条例》内容,在“识变化宜”中知纪于心;
(二)悟“透”主旨要义,在“心知其意”中立纪于身;
(三)用“活”规定要求,在“反躬自省”中化纪于心。
1、与会党员进行学习心得交流
三、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