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江西省律协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周姝主持,十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省律协副秘书长李超、副秘书长高璇及监事会秘书万慧娟。
会议讨论通过了设立监事会财务资产审计监督委员会、绩效考核委员会、代表联络委员会。参会监事对《江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财务资产审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代表联络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西省律协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分工负责联络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讨论稿)、《江西省律协一届监事会2015年工作总结》(讨论稿),会议确定了2016年监事外出考察交流计划。 监事长周姝在会上指出,各监事应加强学习,认真履责,完成好自己的工作;新设立的监委会要依规开展工作,各主任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监事会秘书要尽快进入角色,做好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副秘书长李超对监事会成立以来开展的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各监事2016年进一步加强学习,广泛征求律师和律师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为江西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副秘书长高璇表示,要履行好自己职责,配合好监事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