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7日,“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物权与侵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学术研讨会在南昌大学法学院学术报告厅召开。本次研讨会由南昌大学法学院、法治江西建设研究中心、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和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江西省法学会、省律协领导,会议邀请的专家学者,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律协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本次研讨会投稿的论文作者共130余人齐聚一堂,围绕相关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互动,我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义程律师应邀参会。
此次研讨会围绕国家和我省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主要研讨了长江经济带(江西段)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民法绿色原则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民法物权和侵权制度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研究、生态环境司法实践中的民法与环境法的适用问题研究等4个问题。通过关注当下环境法与民法的对接,展现了与会人员的学术智慧及实践成果,繁荣了应用法学的研究,并对优秀论文进行了嘉奖。
在研讨会“物权制度与环境资源保护”单元,刘义程律师作“生态环境:公共财产还是公共利益?”主题发言,其提交的主题论文《生态环境:公共财产还是公共利益?》经评委会审议,荣获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贤和所一直以来保持理论研究的传统,贤和律师不仅注重理论学习与研究,也致力于将实务经验不断地提升为理论研究成果。同时,我所内部也建立了案例展示、案情讨论以及不定期开展新法、新政学习研讨会等相关交流机制,有效提升了我所的专业法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