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微信)1590703969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贤和文化 > 营商环境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3-26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1日(周六)正常上班

  4月2日(周日)—4月4日(周二)放假

  4月5日(周三)正常上班  

                 行政办

              2017.3 .30



 
上一篇:关于召开2017年度迎新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召开2017年3月总结会议的通知
中国律师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站前大道饶商总部基地8号楼(主楼)八楼   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
服务热线:电话:0793-8260096   律所传真:传真:0793-8257696
Copyright  ©  2016-   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赣ICP备2024032705号-1